为做好我校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叶尔博力·沙丁、王子荣
副组长:杨晓君、周建中、李莉
小组成员:黄文书、陈铮、赵晓敏、于晨晨、安崇霄、全体毕业班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条件
(一)推荐范围
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即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182班,食品科学与工程171班,食品科学与工程184班,食品加工与安全182班,食品加工与安全171班,药学182班,药学181班,葡萄与葡萄酒工程182班
(二)推荐条件
普通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被推荐的汉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被推荐的民语言班级和双语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专项推免生除符合普通推免生的遴选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生支教团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党员发展对象。
(2)本科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身心健康,能胜任南疆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须通过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
2、推免辅导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党员发展对象。
(2)本科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责任心强,能全身心投入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5)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须通过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
三、推荐名额分配
1、专项推免
2021年我校专项推免指标26名(研究生支教团6名、推免辅导员20名)。
2、普通推免
本年度学院普通推免名额为7名,各班名额为3名。
以上名额均为预分配计划,具体以实际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四、推荐免试工作流程
1、制定推免工作细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http:/)和公告栏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报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备案;
2、组织报名
各班级推荐学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于9月10日19: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学院研工办。
3、资格审查
推荐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学生证;
(2)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学办出具的成绩单;
(4)英语、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科研成果(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或者专利等);
(6)参加社会活动的证明(如疫情期间担任志愿者、校园督导岗等);
(7)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等;
(8)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9)报名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专项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学院研工办对以上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4、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9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工科楼615教室,未返校学生通过钉钉会议在线上参加面试
面试要求:自我介绍,思想政治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其他提问,共计不超过15分钟。
5、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评委打分情况将参与面试学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按照“学校下发名额数”与“学院上报学生数”比例为1:1.2的计算方式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
经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复核学生成绩、违纪、学籍等信息,结果无误、无异议后,在学院网站(http:/)及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报研究生管理处。
五、成绩评定标准
被推荐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占80分,其他全面发展因素占20分。
学业综合成绩包括:平均学分绩点(15分)、英语能力(15分)、专业综合能力(20分)、发表论文情况(10分)、主持参与项目情况(10分)、科研潜质(10分)
其他全面发展因素包括:思想政治品德(10分)、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情况(5分)、心理素质(5分)。
六、申诉与复议
1、申请推免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院纪委反映。
接收反映工作地点: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科楼515室)
接收反映工作人员:于晨晨
接收反映工作电话:0991-8762464
2、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下面简称“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2)按照学校规定和学院实施细则,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本职责范围内按照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审核学生复议申请,开展复议督查。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超出监督复查范围或职责的复议申请,及时提交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复议专家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形成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申请复议的学生;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复议结论,按程序予以落实,并将结果报送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待录取阶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资格或研究生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研究生学籍:
1、存在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等者;
3、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二)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三)本细则由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四)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