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叶尔博力·沙丁、王子荣
副组长:杨晓君、周建中、纪剑
小组成员:黄文书、伊力亚斯·外力、赵晓敏、陈铮、于晨晨、龚晓晓、全体毕业班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条件
(一)推荐范围
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即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192班,食品科学与工程181班,食品科学与工程191班,食品质量与安全192班,食品质量与安全191班,食品质量与安全181班,药学192班,葡萄与葡萄酒工程192班。
(二)推荐条件
普通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被推荐的汉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被推荐的民语言班级和双语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其它相应材料,并参加相应部门组织的考试。
三、推荐免试工作流程
(一)制定推免工作细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http:/)公示。
(二)组织报名
各班级推荐学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于9月9日14: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以“班级+姓名”命名、资格审查要求材料以“序号+材料名称”命名后发至邮箱329681536@qq.com。
(三)资格审查
推荐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学生证;
2.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教学办出具的成绩单(暂时不用出具,学院统一办理);
4.英语、MHK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科研成果(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或者专利等);
6.参加社会活动的证明(如疫情期间担任志愿者、校园督导岗等);
7.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等;
8.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学院教学科研办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9月1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腾讯会议(会议码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察,专业课考核,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评委打分情况将参与面试学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按照“学校下发名额数”与“学院上报学生数”比例为1:1.2的计算方式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
经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复核学生成绩、违纪、学籍等信息,结果无误、无异议后,在学院网站(http:/)及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报研究生院。
四、成绩评定标准
满分100分,参加面试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占80%,其他全面发展因素占20%。
学业综合成绩包括:平均学分绩点(20%)、英语能力(15%)、专业综合能力(25%)、科研能力及科研潜质(20%)。
其他全面发展因素包括:思想政治品德(10%)、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情况(5%)、心理素质(5%)。
五、申诉与复议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院纪委反映。
接收反映工作地点:教学科研办公室(工科楼515室)
接收反映工作人员:于晨晨
接受反映工作邮箱:329681536@qq.com
(二)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 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下面简称“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2. 按照学校规定和学院实施细则,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本职责范围内按照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审核学生复议申请,开展复议督查。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超出监督复查范围或职责的复议申请,及时提交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复议专家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形成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申请复议的学生;
4.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复议结论,按程序予以落实,并将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待录取阶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资格或研究生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研究生学籍:
1. 存在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 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等者;
3. 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 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二)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三)本细则由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四)本细则由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